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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发布机关:
三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明政办[2011]187号
当前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1-12-10 00:00:00
实施日期: 2011-12-10 00:00:00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2012年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三明市2012年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三明市2012年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为持续推进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四绿”工程建设,建设开放三明、幸福三明,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闽政文〔2010〕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2年“四绿”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打造一流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目标,在加强管护、巩固提升“四绿”工程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注重从常规造林向特色造林转变、从山上造林向身边增绿转变、从绿地建设向构建森林转变、从绿化美化向森林文化内涵提升转变,全面提升城乡绿化一体化水平,努力把三明建成生态环境优美、森林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先行区。
二、目标任务
(一)全民义务植树。2012年全市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55万人次(见附件1),力争尽责率达90%以上,每个县(市、区)新建1个面积达30亩以上的义务植树基地。
(二)“四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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