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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发布机关:
海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琼价费管[2013]499号
当前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3-07-31 00:00:00
实施日期: 2013-07-31 00:00:00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做好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工作的通知
状态:现行有效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2012年1月起,因我局和省住建厅拟修订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故暂停受理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工作。为疏导收费矛盾,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经研究,全面恢复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工作(新修订的备案登记表和相关备案文件已挂网,请登录“海南价格网”自行下载执行)。2012年至今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到期且收费标准没有发生变化的,不再备案,可按原备案收费标准执行。接此通知后,请你们督促相关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办理物业服务收费备案。
海南省物价局
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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