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网
主页
(current)
法律法规
合同范文
罪名库
普法文库
基本信息
发布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内卫监字[2012]493号
当前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2-05-16 00:00:00
实施日期: 2012-05-16 00:00:00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全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
状态:现行有效
各盟市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31号)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几年来各盟市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各种积极有效措施,真抓实干,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非法行医得到了初步遏制,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有了初步好转。但非法行医问题由来已久,成因复杂,容易死灰复燃,目前非法行医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严重危害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按照自治区卫生厅2012年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自治区卫生厅决定从2012年5月15日到10月15日在全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同时狠抓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医疗服务秩序持续不断好转,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营造良好氛围。现就2012年全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法律法规查询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