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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发布机关: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当前状态: 失效
发布日期: 2000-12-05 00:00:00
实施日期: 2000-12-05 00:00:0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印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正常户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状态:失效
一、为加强非正常户管理,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提高征管质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二、非正常户界定:非正常户指已办理税务登记,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派员核查,查无下落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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