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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发布机关:
江苏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苏卫基妇[2006]22号
当前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6-07-05 00:00:00
实施日期: 2006-07-05 00:00:00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状态:现行有效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妇幼卫生保健中心: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是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做好我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不断扩大覆盖面,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效控制和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发生率,保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苏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下发各地,希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卫生厅
二○○六年七月五日
附件:
《江苏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认真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切实保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及《卫生部关于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立适合我省实际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运行模式,降低全省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发生率,提高母亲及儿童的生活质量及生存率。
(二)具体目标
1.开展逐级培训,相关管理和业务人员培训覆盖率达85%,检测人员培训覆盖率达85%。
2.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孕产妇健康教育覆盖率85%以上。
3.省辖市妇幼保健院及省级试点地区妇幼保健机构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建成率100%。
4.孕产妇、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自愿咨询覆盖率90%以上,孕产妇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达85%以上。
5.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孕期、分娩期和产后的防治服务。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抗病毒药物服用率达到90%,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服用率达到90%。
6. 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婴儿人工喂养率90%以上;12个月及18个月婴儿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分别达到90%以上。
二、工作原则
1.总结试点经验,由城市到农村逐步推开,分阶段实施。
2.加强部门配合,提高自愿咨询检测与治疗的能力和水平。
3.规范服务行为,与妇幼保健日常工作相结合。
三、策略与措施
(一)组织与管理
1.在省卫生厅领导下,成立由妇幼保健、疾病控制、临床妇产科等相关专家组成的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专家技术指导组。
2.充分利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力量和疫情管理网络,加强对艾滋病疫情的管理以及对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试点县(市、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具体工作暂由当地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管理办公室扎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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